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

開OT和Happy Hour

王:「今晚又要開OT,唔可以Happy Hour啦。」

OT,是指 Over-time。開OT,即是指加班工作。在香港社會,香港人加班工作是很普遍的事情。但香港人通常說OT而不是說加班。

Happy Hour,有些人譯造「歡樂時光」。在香港的酒吧,通常會在黃昏時間提出一些優惠吸引客人。很多上班族會在下班後到酒吧去喝杯啤酒,休息一下才回家。如果要加班,就會錯過了Happy Hour 的時間。

另外,在審計行業,會把加班分為OT和ET。OT即是可以計入工作時間的加班,ET即是Eat Time,是指一些不能計入工作時間的加班,要自己啃掉工作時間而不計入加班時間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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